
公告日期:2025-05-27
关于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业绩考核指标的
合法合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6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主办券商”)作为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道科技”、“公司”)的主办券商,对新道科技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相关事宜出具本合法合规意见。
一、本次调整业绩考核指标的原因及内容
(一)本次调整业绩考核指标的原因
公司选取营业收入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该指标为公司核心财务指标。营业收入是公司的主要经营成果,营业收入的增长反映了公司成长能力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近年来,受全球宏观经济波动、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及技术周期迭代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国软件行业增长呈现放缓态势,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业绩考核指标增长率偏离当前行业发展水平,维持原考核标准将导致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可能性较低,无法有效促进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不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并提升股权激励效能,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由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同时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本次调整原则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原则一致,保证公司对其个人业绩考核的延续性及一致性,具体为:将2025年、2026年、2027
年业绩考核方式调整成分档考核,在保留原营业收入考核目标值的基础上设置营业收入触发值,其中2025年营业收入触发值相比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11%,2026年、2027年营业收入触发值相比上一年营业收入触发值增长率11%。
该调整是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采取的积极应对举措,公司通过设置更科学化、精细化,且兼具挑战性的考核目标,将高管的个人收益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深度绑定,平衡公司短期业绩压力与长期战略需求,实现公司发展与核心人员激励、股东利益的多方共赢。
(二)本次调整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内容
新道科技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三)公司业绩指标”内容作出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修订前:
序号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挂牌公司业绩指标
1 第一个解限售期 2024年度 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45,374 万元
2 第二个解限售期 2025年度 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53,491 万元
3 第三个解限售期 2026年度 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63,107 万元
4 第四个解限售期 2027年度 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74,465 万元
注:1、上述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修订后:
解除限售 挂牌公司业绩指标
序号 期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触 营业收入目标 业绩完成情 公司层面
发值(An) 值(Am) 况 解锁比例
第一个解 A≥Am 100%
1 限售期 2024年度 - 45,374 万元
A<Am 0
A≥Am 100%
2 第二个解 2025年度 40,850 万元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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