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70
证券代码:833682 证券简称:福特科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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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2 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雄鹰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70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秀山、林峰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有效期一年。
其中:①固定资产类贷款额度 18,000 万元,用于“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精密光学元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贷款期限不超过 8 年;②经营周转类额度 5,500 万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贸易融资、资金交易等业务,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③低信用风险额度 5,000 万元,用于办理各类低信用风险业务。
本次综合授信担保方式如下:全部额度由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闽侯县甘蔗街道长龙中路 33 号的厂房及土地提供抵押担保,由三明福特科光电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雄鹰及其配偶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2.回避表决情况:
因为公司单方受益关联交易,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
公告编号:2025-070
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定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上述议案一,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26 日。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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