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833682 证券简称:福特科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应
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3、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2、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建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4、建立良好的信息汇集和发布机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5、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为:
1、投资者;
2、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
3、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4、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
2、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3、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4、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5、公司的文化建设;
6、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7、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8、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9、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建立与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渠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公司官网、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渠道,采取股东会、路演、接待来访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第十条 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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