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833651 证券简称:正大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无锡正大轴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5
第一节 股东 ...... 5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3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第五章 董事会......20
第一节 董事 ...... 20
第二节 董事会 ...... 23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27
第七章 监事会......29
第一节 监事 ...... 29
第二节 监事会 ...... 3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1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5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38
第十二章 附则......3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正大轴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
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股份公司的发起
人。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无锡正大轴承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工业园 B区蓉强路 1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73.7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与公司董事长的选举、变更方法相同。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经理、董事会
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优质的服务和先进技术是我们生存的保
证,科学的管理和持续改进是我们发展的主题,客户的满意和成功是我们
坚贞不渝的追求。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轴承、电磁阀、汽车零配件的制造、加
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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