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投证券
关于常州二维碳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投证券作为常州二维碳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是
2 生产经营 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 是
3 生产经营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是
4 生产经营 贷款逾期未偿还事项 是
5 其他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未聘请律师见证 是
6 其他 二维光电及其法定代表人被限高 是
7 其他 未能支付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年费 不适用
8 职工代表监事离职事项未能及时披露相
其他 是
关公告
9 2024 年年度报告无法在 2025 年 4 月 30
其他 是
日之前披露
10 其他 公司拖欠主办券商督导费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常州二维碳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维碳素”、“公司”)2023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亏损 1,401.81 万元,累计亏损 8,182.66 万元,且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之前未能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 300 万元。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常州二维碳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
配利润累计金额-85,505,038.16 元,实收资本为 51,977,004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
实收资本总额。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
3、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1)常州二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维光电”)涉及的诉讼金额为 641,500 元,公司作为被告败诉,相关诉讼判决情况如下:“一、确认原告常州华睿芯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常州二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合
同》于 2023 年 6 月 3 日解除;二、被告常州二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常州华睿芯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货款 641,500 元,并支付
违约金(以 1,283,000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6 月 4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日万
分之二计算);三、驳回原告常州华睿芯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因二维光电一直未能支付上述费用,故二维光电 4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法院已强制执
行,但无可执行资产。相关公告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披露。
(2)母公司基本户、子公司常州二维暖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维暖烯”)等相关银行账户因中信银行 260 万贷款到期未归还被冻结,详见问题 4。
相关公告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补充披露。
4、贷款逾期未偿还事项
二维碳素旗下控股子公司二维暖烯于2024年1月16日与中信银行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2024 常流贷字第 00023 号《流动资
产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3,000,000 元,借款到期日为 2024 年 3 月 28
日。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上述中信银行贷款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到期 3,000,000
元,通知公司及时存入资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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