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保定澳森制衣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东持股情况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票与股东名册...... 7
第一节 股票 ...... 7
第二节 股东名册 ...... 7
第五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一节 股东 ...... 7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22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3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44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6
第六章 董事会...... 199
第一节 董事 ...... 199
第二节 董事会 ...... 222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255
第八章 监事会...... 266
第一节 监事 ...... 266
第二节 监事会 ...... 277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8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288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299
第三节 内部审计 ...... 30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0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1
第十一章 通知...... 322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 32
第十三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3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3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4
第十四章 修改章程...... 36
第十五章 附则...... 36
保定澳森制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保定澳森制衣有限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依法设立。为使公司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推动公司创新发展,将公司做大、做强,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类型,由保定澳森制衣有限公司变更为保定澳森制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公司类型、设立方式: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公司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公司在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600731438954H。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五条 公司名称:保定澳森制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澳森南大街一号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1166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营业期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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