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33585 证券简称:千叶珠宝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爆米(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申请借款总额 5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两年的综合授信,并由北京大兴发展融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千叶珠宝(重庆)有限公司、林明杰、高晓松夫妇为该笔融资向北京大兴发展融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我司曾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
司关于 2026 年预计担保的议案》。本次开展的授信业务严格遵循该议案所界定的业务范围及授信总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 万元。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具体以签订的《信用反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期限:自《信用反担保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向贷款方履行代偿义务之日起三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2
被担保人公司名称:爆米(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刘老公庄(北京北泡集团有限公司)院内8 栋 1-10。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爆米(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信用情况: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
四、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爆米(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用途为子公司经营,公司为其向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主要用于解决公司业务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本次担保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损益状况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爆米(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担保数额为5,15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6,626.07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4.22%,未超出公司股东会的审议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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