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3585 证券简称:千叶珠宝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立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占监事会成员的 2/3,即两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六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七条 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应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 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未满的;
(七) 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监事的,该选举、委派无效。监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 监事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如因监事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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