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7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3585 证券简称:千叶珠宝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控人拟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或“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杰拟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以其持有的公司 10,000,000 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 9.06%),为其本人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期限贰年的个人经营性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二、拟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林明杰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裁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33,601,290、30.43%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25,200,968、22.82%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9,036,800、17.24%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0,036,800、18.15%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2023 年 12 月 25 日林明杰质押股份 2,536,8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30%,详
见公司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2023-037);2024 年 7 月 31 日林明杰质押股
份 1,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91%,详见公司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4
(2024-013)。2024 年 9 月 23 日林明杰质押股份 5,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53%,2024 年 10 月 29 日林明杰质押股份 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5%,
详见公司披露的《股权质押的公告》(2024-021)。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股权质押用于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杰个人经营贷提供担保,林明杰个人经营贷用途主要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北京市千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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