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洛阳市科创耐火
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9 月 11 日,经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于 2015 年 4 月 8 日变更为股份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03007156612594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8,600 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44 号”文《关于同意洛阳科创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0 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为 8,600 万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蔚文绪
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磁涧镇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川路 2 号
(二)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属于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行业中的金属液体净化元件制造行业。公司主营业务为耐火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高温金属熔液精炼过程中辅料元件,主要包括钢包底金属液体净化元件、中间包及电炉耐火元件、浇注料、铝电解槽用保温防渗透气元件等耐火产品。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六)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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