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24
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
《关于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部 2024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22 号)的要求,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爱知之星”)高度重视,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及年报审计机构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核查,就监管员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落实,并逐条进行了回复。
1、关于大客户依赖
你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中国移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子公司,公司存在单一市场依赖风险。你公司挂牌后历年年报显示,中国移动为公司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至 2023 年度达到 90.90%、呈逐年上升趋势。
你公司主营业务表述为“为企业级客户提供全流程营业厅无纸化系统、电子签章系统、电子合同系统、AI 集中稽核系统、金融业务管理系统等智能电子文件和安全可信服务解决方案”。
请你公司:
(1)按照移动子公司、细分业务类型两个口径分拆列示对移动的销售情况,进一步揭示你公司大客户依赖的具体情况,你公司开发
的各类业务系统是否与中国移动高度绑定或单一适配;
(2)从获取订单途径、客户需求饱和度、细分市场竞争对手情况、中国移动外其他客户的开拓等方面,分析你公司业绩的可持续增长能力。
【公司回复】
一、按照移动子公司、细分业务类型两个口径分拆列示对移动的销售情况,进一步揭示你公司大客户依赖的具体情况,你公司开发的各类业务系统是否与中国移动高度绑定或单一适配。
(一)按照移动子公司、细分业务类型两个口径分拆列示对移动的销售情况,进一步揭示你公司大客户依赖的具体情况。
1、按照移动子公司口径列示对移动的销售情况
客户 2023 年收入金额(万元) 2023 年收入占比
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165.44 44.78%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3,227.59 20.1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1,008.95 6.3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529.08 3.3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474.22 2.9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391.75 2.4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353.32 2.2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292.32 1.8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235.12 1.4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181.79 1.1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166.77 1.0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120.48 0.7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118.27 0.7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107.98 0.6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82.74 0.5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48.85 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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