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3565 证券简称:方元企业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方元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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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方元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方元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的组成及授权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中包括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聘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同时可以向董事会、股东会反映。
(四)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享有知情权;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八)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会议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四)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时;
(六)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
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明确具体的提案;
(四)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个工作日内,监事会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七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会议通知,通过传真、电话、邮件、邮寄、短信、微信等方式提交全体监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微信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八条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三)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九条 监事应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监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应当事先提供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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