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833534 证券简称:神玥软件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需要提
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9 票;弃权票数为0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规范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保
证交易公平、公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 3 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 4 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 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第 5 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制度第四条第(一)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如有)及高级管理人员;
(4) 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 6 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1) 因与公司或公司的关联人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制度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2)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制度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 8 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
际控制人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送公司关联方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和途径,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与公司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第三章 关联交易
第 9 条 关联交易系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
司关联方发生下列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担保;
(4)提供财务资助;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10)签订许可协议;
(11)放弃权利;
(12)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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