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833534 证券简称:神玥软件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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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需要提
交股东会审议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9 票;弃权票数为0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了加强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
活动的内部制度,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 2 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 3 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 4 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
外投资的,需事先经执行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办法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
第 5 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主要为股东会、董事会和执行委员会。
第 6 条 公司对外投资事宜,股东会的决策权限为:
(1)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事项;
(2) 审议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事项: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第 7 条 公司对外投资事宜,董事会的决策权限为:
(1) 审批决定公司发生的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但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证券投资事项。
(2) 审议决定公司发生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但未达到股东会审议 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3)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第 8 条 公司发生的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委托理财除外)事
项由执行委员会审批。
第 9 条 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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