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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6:41:50 股吧网页版
福慧达: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3532 证券简称:福慧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福慧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福慧达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福慧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公司通过有效信息披露与沟通,提高投资者对公
司的认知与理解。

公司在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前提。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宗旨是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
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通过有效沟通,营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发展环境,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二)保证公平、公开、统一的信息披露渠道。

(三)在符合法规前提下,公司可合理安排投资者沟通方式及频次,避免频繁接待或反复回答同类问题干扰管理层履职。

(四)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不能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五)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六)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漏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及职责范围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
室是公司投资者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董事会秘书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享有统一口径权,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未经授权对外提供涉及公司经营的信息。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二)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和指导。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下列提问:

1. 推测公司经营未公开信息;

2. 涉及商业机密;

3. 涉及可能对股票交易造成误导;

4. 涉及特定股东诉求或施压。

(四)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信息披露:包括法定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

(二)信息沟通:汇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回答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的咨询;广泛收集公司投资者的相关信息,将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和期望及时传递到公司决策层;根据公司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说明会及路演等活动,面向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进行沟通。

(三)定期报告:主持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工作。

(四)危机处理:在公司面临重大诉讼、发生大额的经营亏损、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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