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公告编号:2025-023
证券代码:833528 证券简称:宁波中药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方明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股份”)于2025年8月7日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华康股份拟将其直接持有的9,880,880股公司股份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方明。上述股份变动事项已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公告编号:2025-012)。
二、 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完成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出具了《关于宁波中药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5】2265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办理完成了上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相关过户手续,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特定事项协议转让已完成。
公告编号:2025-023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份 直接持股数 直接持股数
性质 (股) 占股本比例 (股) 占股本比例
方明 19,804,874 46.50% 29,685,754 69.70%
(受让方)
浙江华康药业股 9,880,880 23.20% 0 0%
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本次股份转让非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属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宁波中药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
2、《证券过户登记证书》;
3、《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4、《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宁波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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