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9
公告编号:2025-031
证券代码:833524 证券简称:光晟物联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广东光晟物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情况
广东光晟物联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晟物联”)于 2025年 8 月 29 日收到主办券商华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出具的《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5 日与华创证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
(以下简称“《协议书》”),并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与华创证券签订《推荐挂牌并
持续督导补充协议 1》,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广东光晟物联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 3 年未按协议约定向华创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华创证券已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2025 年 6 月 3 日、2025 年 6 月 13
日向公司发送了催缴通知,要求公司及时支付拖欠的督导费,并提示了相关风险,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按照持续督导协议约定支付督导费。鉴于此,华创证券正式通知公司,将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上述事项将于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若公司对华创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其提出书面异议。
三、尚未支付原因
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资金十分紧张,目前确实无能力支付持续督导费,无法按期履行缴款义务。
四、对公司影响
华创证券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申请,公司与华创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华创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广东光晟物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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