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5-017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年度内本人出席
相关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
会议次数 事议会次数 事会议次数 议次数 会次数
胡松 5 5 0 0 3
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议中,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董事会议 4 次,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4 年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3 次,出席方式均为通讯方式。
三、参与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相关议案。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四、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2024 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2023 年度未发生本人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4 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4、2024 年度未发生本人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2024 年度未发生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积极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保持沟通,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度审计的相关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进度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工作建议,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交流及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
1、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积极与参会的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现场回答参会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对中小股东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采纳并予以改进。
2、2024 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专业委员会会议和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各项议案,查阅有关会议资料,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
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4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
4、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专项培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的能力,进一步加深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切实提高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
七、现场工作及其他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5.5 天,通过参加各项会议、不定期与
管理层沟通及现场实地考察等形式参与履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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