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公告编号:2025-032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报告期内任期届满。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其中,张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黄敏女士、胡松先生分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黄敏女士(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胡松先生、董事张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黄敏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三年,自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黄敏、胡松、张健三名董事组成,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黄敏、胡松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超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黄敏担任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4年4月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2024年8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5、2024年10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和监督。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作为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2024年度的审计
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及时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事项等进行了监督,并保持良好的沟通,工作中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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