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6,185.5696 万元 16,030.5696 万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16,185.5696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16,030.5696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 16,185.5696 万股,公司未发行 普通股 16,030.5696 万股,公司未发行
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 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 第一款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议决议。
会议决议。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未达解除限售条件,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所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550,000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原 16,185.5696 万股减少至 16,030.5696
万股,注册资本由原 16,185.5696 万元相应减少至 16,030.5696 万元。
三、备查文件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