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6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7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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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110A013855 号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惠电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同惠电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同惠电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主营业务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4 和附注五、30。
1、事项描述
同惠电子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19,394.98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19,217.85 万元。主要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业务的销售收入。由于主营业务收入金额重大且为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收入确认期间存在潜在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因此我们将主营业务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主营业务收入确认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及评价了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及与同惠电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的访谈,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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