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8
证券代码:833503 证券简称:ST 花嫁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花嫁丽舍婚庆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整体修订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均相应修订为“股东会”。上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由于段落格式、标点符号等调整和修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上海花嫁丽舍婚庆股份有限 第一条为维护上海花嫁丽舍婚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下统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例》(以下统称“《公司法》”)、《中华人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同时为董
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
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
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
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的
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第十八条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第十八条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 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为:
出 出资金 认购股 发起 出
序 发起人 资 额 份数 持股比 出资 序 人 资 出资金 认购股 持股比 出资
号 姓名 方 (万元) (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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