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30
公告编号:2020-047
证券代码:833483 证券简称:凯科科技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上海凯科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案件恢复执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申请执行的基本情况:
上海凯科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科科技”或“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收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0)沪 0116 执恢
650 号】。张维忠根据法律生效文书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沪 01 民终 12811 号】,再次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标的金额为13268905.58 元,执行费 80668 元。
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10月28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5月1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关于上海凯科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诉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关于上海凯科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诉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6),《关于涉诉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关于涉诉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详细披露该诉讼及执行的相关情况。
二、执行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针对本案,已有价值 1600 万的第三方资产在法院做了诉讼担保,对公
司资金不会带来大的影响,对经营活动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应对措施
公司将与张维忠进一步沟通还款事宜,达成新还款计划, 减少对公司的不
良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0)沪 0116 执恢 650 号】
公告编号:2020-047
上海凯科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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