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公告编号:2025-077
证券代码:833478 证券简称:侨益股份 主办券商:东亚前海证券
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估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客观公允,交易行为透明,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所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于补充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77
公司补充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客观公允,交易行为透明,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决策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董强、李叔岳应当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关于选举粟志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推选粟志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关于确定公司职工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职工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整体薪酬体系,能更好的体现责、权、利的一致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公告编号:2025-077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萍、周阳、蒋春晨
2025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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