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3467 证券简称:纳美新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美新材”)2024 年向供应商上海颜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颜英公司”)采购原材料,现确认为关联交易,原因如下:
2024 年 9 月份之前,颜英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因 2024 年 09 月,自然
人孙玉将其持有的颜英公司 99%股权转让至自然人董旭名下,董旭为公司个人股东董顺卿(持有纳美新材 6.1444%)其子。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 32 条,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颜英公司由此构成本公司关联法人。
因股权转让后关联关系形成,本公司与颜英公司在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交易,均需补充追认。追认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41,858.42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
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11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颜英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顺达路 300 弄 88 号 2 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顺达路 300 弄 88 号 2 层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批发与零售(含化工产品)
法定代表人:孙玉
控股股东:董旭
实际控制人:董旭
关联关系:纳美新材 5%以上股东董顺卿之子董旭,董旭为颜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定价,上述关联交易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度,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颜英公司共签订 8 个采购合同,合同
金额总计 189.76 万元。经审计确认采购金额 1,939,469.04 元,另向颜英公司销售产品 2,389.38 元。上述关联交易均已完成支付。
公告编号:2025-011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任何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方交易有助于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纳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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