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33464 证券简称:苏州沪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4 月 17 日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后,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不进行利润分配,相关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鉴于公司的发展现状,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均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9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和《全国中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编制,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公告编号:2025-008
会审议。
三、《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 1年。经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证照和资质等资料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其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此次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08
经审阅议案,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