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主办券商”)作为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沪云”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 号)等有关规定,对 2024年度苏州沪云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截至 2024 年初,苏州沪云以往年度股票发行中 2020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募
集资金、2021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暂未使用完毕,故本专项核查报告说明范围为上述两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1、2020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情况
公司先后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2020年 9月 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
拟发行不超过 737.0883 万股(含 737.0883 万股),发行价格为 5.22 元/股,募
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847.6009 万元(含 3,847.6009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在研项目研发支出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向全国股转系统报送了2020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收到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对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404号)。
仙居蓝湾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盛泽熔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德全、顾晋榜、李乒乓、黄耐雄、苏州熔拓景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了本次发行全部股票,并在《2020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规定期限内将认购款项汇入了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出资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20]第32070004号),确认公司已收到仙居蓝湾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盛泽熔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德全、顾晋榜、李乒乓、黄耐雄、苏州熔拓景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纳的货币出资3,847.6009万元。
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2、2021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情况
公司先后于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拟发行不超过975.0155万股(含975.0155万股),发行价格为10.56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296.16368万元(含10,296.16368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为在研项目研发支出、购买土地使用权、厂房设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向全国股转系统报送了2021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收到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对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 转 系 统 函 〔 2021 〕 4063号)。
苏州熔拓兴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国联国康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君润恒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市苏信启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君润恒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辩日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姜轶凌、顾柳芳、张宏
超、肖人杰、黄耐雄、范怀宇、董德全、任朝力、徐翔认购了本次发行全部股票,并在《2021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规定期限内将认购款项汇入了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出资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21]第2115号),确认公司已收到苏州熔拓兴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国联国康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君润恒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市苏信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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