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09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3464 证券简称:苏州沪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同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股权激励)》(公告编号:2024-020)等相关公
告。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根据《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71,747.93 元向 2 名激励对
象回购注销 1,004,268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对象:邓世平、黄露
2、回购注销数量:
(1)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邓世平在第一个和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后、第三个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前离职,回购注销其对应的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29,268 股;
(2)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黄露未自股份授予日起持续为公司提供服务满 5 年离职,回购注销其对应的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5,000 股;
合计回购注销数量 1,004,268 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公告编号:2024-025
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已于 2024 年 5 月 9 日
在《扬子晚报》上刊登了相应的减资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 6 月 22 日,每个工作日 9:00-11:30、
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华云路 1 号东坊产业园 C
区 7 号楼 5 层
联系人:曹宇
联系电话:0512-62956136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书面申请、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苏州沪云新药研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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