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33453 证券简称:永创医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永创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5年11月 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永创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永创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以现金、股权、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对外进行投资的行为,主要包括股权投资
(含对子公司投资,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等投资或投资处置行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
第三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投资决策及程序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股权投资的交易(包括对子公司投资)、以及直接投资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交易均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除上述交易外的对外投资审批权限由股东会、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五条 涉及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投资,除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遵循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长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
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
1、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
2、对投资项目的预选、策划、论证及实施进行管理与监督;
3、负责跟踪分析投资企业或项目的运行情况;
5、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
第九条 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及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项目由证券部负责、委托理财项目由财务部负责。
(一)对股权投资项目和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
1、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调研,生成可行性报告草案,对项目可行性作初步的、原则的分析和论证。
2、可行性报告草案形成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初审。
3、初审通过后,编制正式的可行性报告。可行性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基本情况、投资必要性、市场预测、技术可行性、财务预算、效益评价、风险与不确定性及其对策。
4、将可行性报告报公司董事长进行论证,并签署论证意见。须经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投资应当经审计和评估。
5、可行性报告通过论证后,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6、可行性报告获批准后,责成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与对方签订合作协议和合作合同。
7、合作合资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的原则制定合资合作企业的章程,并将审批的所需文件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二)对委托理财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
1、对理财产品及其投向进行调研,测算投资效益、分析投资风
险,形成委托理财计划。
2、将委托理财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初审。
3、初审通过后,报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条 公司证券部应对股权投资项目、财务部应对委托理财的实施全过程进行管理,对项目进度、资金投入、运作情况、收益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分析偏离的原因,提出解决的整改措施,并定期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进行报告。
第十一条 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包括出现适应投资收回或投资转让的情形,证券部或财务部应在该等事实发生后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汇报,董事长应立即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和职能部门对此情况进行讨论和分析,并报董事会审批。
第十二条 公司应针对委托理财行为建立健全相关的内控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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