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33439 证券简称:领先环保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南京领先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违规对外借款、资金占用事项
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京领先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自查中发现存在违规对外借款、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的情况,初步核查发现:违规对外借款金额为1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6%,第一大股东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 1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6%。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违规对外借款情况
公司通过初步自查发现:公司子公司南通艾森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艾森传感”)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1 日、2020 年 8 月 5 日、2020 年 10 月 27 日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 SUN YONGJIAN 之母亲张淑云提供对外借
款 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2020 年度公司累计向张淑云借出金额 100 万元。
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年利率为 4.35%,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借款利息 28,214.58
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借款本金与利息合计 1,028,214.58 元已全部归还。
上述对外借款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向主办券商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公告编号:2021-014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构成违规对外借款、资金占用。
二、第一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通过初步自查发现: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 SUN
YONGJIAN 之母亲张淑云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累计发生额为 100 万元。根
据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年利率为 4.35%,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借款利息 28,214.58
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借款本金与利息合计 1,028,214.58 元已全部归还。
上述资金占用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向主办券商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
三、上述事项的解决措施方案
1、公司发现上述违规事项后,第一时间向第一大股东、借款方等相关方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借款方提供明确的还款计划,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2、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内控制度的执行,后续将严格落实《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上述事项为目前公司初步自查的结果,后续公司将进一步梳理,如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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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情况将继续进行信息披露。
2、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借款方沟通,督促其尽快归还前述借款。如在本公告披露后借款方未能归还前述借款,可能对公司 2021 年度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影响。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南京领先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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