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5-043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在 2024 年度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由王洋洋、熊建新、廖宜勤组成,其中王洋洋、熊建新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王洋洋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内审部 2023 年度工作总结与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2024 年 4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 年 5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5、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7、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公司已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因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了解及审查,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改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有效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运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公司应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控制度的严格执行,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材料,发挥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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