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5-047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洋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洋洋,男,199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共党员,会计学博士。2017 年 9 月至今历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助理、研究员;2020 年 6 月至今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硕士生导
师,副教授、审计系支部书记兼副主任。自 2023 年 12 月 5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会计专业人士)。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对有关事项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
权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独立董 大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席董事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王洋洋 9 9 0 0 否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不存在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召集主持会议 7 次,
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与了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的考评,并认真履行职责召集主持会议 1 次,就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参加会议 2 次,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聘事项进行了审议。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公司未涉及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
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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