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5-048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项下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两年。授信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证、无追索权国内买方保理(含京信链等三方平台)、非融资性保函,额度内可循环使用,贷款用于经营周转。
根据银行的要求并在相关规范的前提下,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宜勤先生及其配偶操旻女士、实际控制人廖宜强先生及其配偶刘园园女士无偿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实施方式以银行实际审批要求及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有效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
廖宜勤先生、廖宜强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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