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3
公告编号:2018-022
证券代码:833424 证券简称:ST电庄 主办券商:英大证券
成都新能电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于2018年5月签订充电桩销售合同,金额为4,000,000.00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产业园园区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产业园园区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先越
实际控制人:贵安新区新能智电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公告编号:2018-022
注册资本:16,333.3333万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装配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具体包括动力模块电机系统装配、动力模块电池系统装配以及动力模块电控系统装配),生产电动乘用车,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新能源汽车远程监控设备、新能源汽车动力模块系统零部件,汽车装饰,货物进出口及代理服务,汽车的销售及租赁,筹备新能源汽车整车、混合动力汽车的生产项目,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新能源整车项目设计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先越,同时为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股东与法人,公司与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方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向成都新能电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充电桩的合同,提供充电桩销售服务,合同金额400.00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关联
公告编号:2018-022
交易方快速响应,高效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对公司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二)超出的累计金额及超出预计金额的原因
截止2018年6月30日,该笔日常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200万元,在做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时,未能预计到该笔业务,后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发生。
六、备查文件目录
《成都新能电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成都新能电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成都新能电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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