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33422 证券简称:康海时代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安徽康海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整体修订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中所述“股东大会”均相应修订为“股东会”,“半数以上”均相应修订为“过半数”。上述修订因所涉及条目众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由于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段落格式、标点符号等调整和修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股东会
全文半数以上 过半数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康海时代科技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康海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 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其他 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及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各发起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各发起
人以发起方式设立。 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在芜湖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59705983XB。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公司
根据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可以设置其他
类别的股份。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借款、补偿或贷款等形式,为他人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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