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33393 证券简称:速达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三门峡速达交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三门峡速达交通节能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三劳人仲案字(2024)0136 号
立案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
案号:(2025)豫 1202 执 98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5 年 3 月 14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关于公司与任娜、佘素芳、李琛丽、马翠婷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三门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三劳人仲案字(2024)0136 号等仲裁
公告编号:2025-004
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三门峡速达交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科技”“公司”)支付申请人任娜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42,082.89 元,支付申请人马翠婷剩余工资 18,016.86 元,支付申请人李琛丽剩余工资 22,284.78 元,支付申请人佘素芳工资 16,290 元。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负担案件执行费 1140 元。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已支付申请人任娜 13,000 元,剩余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29,082.89 元未支付;已支付申请人马翠婷 2000 元,剩余工资
16,016.86 元未支付;已支付申请人李琛丽 2000 元,剩余工资 20,284.78 元未支
付;申请人佘素芳工资 16,290 元未支付。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已对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了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协调、和解工作,针对后续事宜,公司会持续披露进展,争取早日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消除负面影响,努力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公告编号:2025-004
三门峡速达交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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