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18
证券代码:833390 证券简称:国德股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累计达百分之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 司长期健康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 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5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4,000,000 股,不超过 8,000,00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7.08%-14.17%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拟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2,000,0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六)回购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 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集合竞价方式回购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 预告,公告拟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4、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 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坚决避免发生“约 定交易”、“变相定向回购”等违规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 9.79%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
限的比例为 69.08%。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以下时间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并 应当在各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一)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后,应当在2个转让日内披露;
(二)已回购股份占挂牌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1%或1%的整数倍 时,应当在事实发生后2个转让日内披露;
(三)每个月的前2个转让日内,应当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 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合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5,526,418股,回购股份成交均价为0.99元/股,总金额为 人民币5,459,798.9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已回购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79%,占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69.08%。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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