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山西宏安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五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1
第三章 股 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4
第一节 股 东......4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6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7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8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9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1
第五章 董事会...... 14
第一节 董 事......14
第二节 董事会......1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
第七章 监事会...... 21
第一节 监 事......21
第二节 监事会......2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2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3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5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25
第十章 信息披露......26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27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28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29
第十四章 附 则......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西宏安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由程运宏、程雅楠共 2 人为发起人,通过对山西宏安翔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公司在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 山西宏安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振兴大道 6 号
邮政编码:0440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6.1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产生与章程规定有关的纠纷,应
当先行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 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科技铸就质量,真诚赢得客户。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 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 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环保咨询服务; 环境保护监测;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
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仪器仪表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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