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3381 证券简称:宏安翔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宏安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4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11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财政部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关于印发的
通知》(财会〔2024〕24 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同时解释中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该解释规
公告编号:2025-011
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3 年度合并利润表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4)年 12 月 31 日和(2023)年度
项目 影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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