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33374 证券简称:东方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于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本次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日常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且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公告编号:2025-008
二、对于公司《关于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董事会就《关于续聘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智慧、宋婷、邹峻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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