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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9 15:56:08 股吧网页版
东方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3374 证券简称:东方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检查本次会议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于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并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聘请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

公告编号:2024-021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智慧、宋婷、邹峻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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