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3374 证券简称:东方股份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方大酒店集贤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潘廉耻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邹峻、周智慧、宋婷、高峰彪、张晖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要求,结合公
公告编号:2024-017
司运营实际,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汇报。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原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服务年限到期,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为了更好的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智慧、邹峻、宋婷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浙江常山巨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系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参股子公司。2024 年 8 月 5 号,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二审《民事判决书》【(2024)浙 08 民终 522】号,判决驳回本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本公司认为二审判决不合理,为维护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拟对上述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提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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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
15 时 45 分召开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会议地点为衢州东方大酒店集思厅会议室。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衢州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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