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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2:08:37 股吧网页版
威贸电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3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得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53,389,747.02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47,096,638.3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0,677,603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4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7,430,385.02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体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一致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经各位独立董事认 真审阅后,一致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 司的日常经营、资金规划以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 合法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八十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
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 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八十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

公司在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下,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通常由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一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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