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33339 证券简称:胜软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山东胜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山东胜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王玉兵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王玉兵先生(以下简称“被聘任人”)为公司副总经理系公司正常的人事变动,是基于公司治理需要而进行的工作调整,以及对被聘任人身份、学历、专业素养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任免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人员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聘任马脉元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02
本次聘任马脉元先生(以下简称“被聘任人”)为公司副总经理系公司正常的人事变动,是基于公司治理需要而进行的工作调整,以及对被聘任人身份、学历、专业素养等情况了解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任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人员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胜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冉栋、李济东、宋泽章
2026 年 2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