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3339 证券简称:胜软科技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山东胜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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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胜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经济发展,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企业合法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支持股东会、董事会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公司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公司发展。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查监督、民主选举、
民主评议等职权。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听取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职工代表”)的建议:
(一) 公司制订、修改、决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二) 工会与公司就职工工资调整、经济性裁员、群体性劳动纠纷和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职业危害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的情况;
(三)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公司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一)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的集体合同草案;
(二)工资调整机制、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公司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下列人员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一)职工代表董事;
(二)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公司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八条 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九条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
第十条 选举职工代表一般以部门等为选区。选举应当有选区全体职工三分
之二以上参加,候选人获得选区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选举结果应当公布。
第十一条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和科技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七十;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公司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
(三)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对公司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进行监督;
(四)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水平;
(二)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可以申请辞去职工代表职务,辞职申请到达公司工会时生效,公司工会应在接到辞职申请时及时通知原选区补选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单位的职工代
表。
第十六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当选的职工代表自动丧失代表资格,由公司工会作出认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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