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3334 证券简称:摩尔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审计独立性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发表了审计意见,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 2025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
公告编号:2025-012
响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战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妙良、周灵峰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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