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6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规定,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主办券商”)作为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3332,以下简称“多尔晋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公司2023年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等议案。同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2023年8月11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至8月19日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有任何个人对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因核心员工任培镜提出辞职申请,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涉及调整,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等议案。2023年9月13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至9月21日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对上述激励对象无异议。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针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等相关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审议通过了《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等议案。2023年9月20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核心员工的公示程序及激励计划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监事会认为核心员工公示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同意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10月11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等议案。2023年10月23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反馈意见要求,为更加完整、及时、准确披露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公司对《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内容做了进一步补充修订。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次修订稿)》。本次修订不涉及激励对象、行权价
格、期权数量及行权条件等要素的改变,相关事项无重大调整,无需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2023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共2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5,140,000股,授予价格1.75元/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20日,登记日为2023年12月13日。
(二)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至本意见出具之日期间,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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