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33332 证券简称:多尔晋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减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基于战略发展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山西多尔胜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尔胜腾”)进行减资,多尔胜腾的注册资本由3500万元减少至1500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减资前出资额 减资后出资额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张文平 105 3% 45 3%
山西多尔晋泽
煤机股份有限 1,785 51% 765 51%
公司
海南仁益投资
1,610 46% 690 46%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500 100% 1,500 100%
公告编号:2026-004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40,017,957.13元,
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为191,912,967.68元,截至 2025 年 11 月30 日,多尔胜腾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4,635,068.28 元,净资产为6,518,077.69 元,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
公告编号:2026-004
表期末资产总额的7.25%,净资产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3.40%。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减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1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子公司减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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