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3310 证券简称:仁新科技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胡亚春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期限 2015 年 4 月 2 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
子公司仁新设备制造(四川)有限公司生产场
承诺事项的内容 地属于租赁的集体建设用地,虽然该地块上的建筑
物未取得相关权属证明文件,但从未有过违法用地
公告编号:2025-009
的处理。本人郑重承诺如因该生产场地导致公司遭
受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生产厂房遭受拆除,将及
时落实生产厂房房源,并由本人承担导致仁新设备
(四川)有限公司及其母公司的一切损失。”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披露了《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02),根据上述审议,公司及相关的全资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与
关联方仁新焊机机器人(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新机器人”)签订
了资产转让合同,其中约定于 2025 年 4 月 1 日起将子公司仁新设备制造(四川)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新设备)原厂区内的相关资产(包含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资产)出售给仁新机器人。上述转
让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胡亚春于 2015 年 4 月 2 日出具的承诺所针对的仁新设备
的生产厂房。仁新设备将迁址至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航空动力产业功能区 3 号路一号的厂房,该厂房已取得土地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泰资科技有限公司所
有,后续将不存在厂房房源风险。2024 年 4 月 10 日,仁新设备已完成搬迁并于
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由彭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仁新设备的住所变更为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航空动力产业功能区 3 号路一号 5 栋。
三、其他说明
无
四、备查文件
1、仁新设备制造(四川)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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