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3307 证券简称:同汇科技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同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 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307 同汇科技 2025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两名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东同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7、2025-012)。
(二)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届董事会在 2023 年
度本着向公司负责、向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勤勉地开展工作,认真贯彻和 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工作。现根据实 际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提交《广东同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向股东大会提交《广东同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
司向股东大会提交《广东同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 2024 年实际经营情况及 2025 年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业务发
展计划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本着“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了《广
东同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以规范和指导 2025 年年
度财务方面相关工作。
(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战略布局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拟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八)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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